第五章 第四聖諦:道諦第四聖諦就是導致苦之止息的途徑——道。這道叫做中道,因為它是避免兩個極端的。一個極端就是經由感官的享受去追尋快樂,是「低級、平庸、無益的凡夫之道」。另一個極端是經由各種自虐的苦行以尋求快樂,這是「痛苦、無價質而無益的」。佛自己都曾嘗試過這兩種極端,深知其無有實益,才由親身的證驗,發現了「能夠產生知、見,導致寧靜、內證、正覺、涅槃」的中道。這正道一般都稱之為八正道,因為它是由八個部份所組成。這八個部份就是: 一、正見——正實的知見。
二、正思——正確的思維。
三、正語——正直的言語。
四、正業——端正的行為。
五、正命——正當的職業。
六、正勤——正好的努力。
七、正念——正淨的憶念。
八、正定——正統的禪定。
佛獻身說法四十五年,幾乎在他的全部教誡中都牽涉到這一道諦。他以各種不同的方法、不同的措辭,對不同的人宣說這一真諦。完全視聞法者的根器、智慧以及力行能力,而對機施教。但是藏經裡面成千卷佛所說經的要義,不外乎講的是八正道。讀者諸君不可認為上面所列的八條途徑,應當依照上開的一般次序而逐條修習。實際上,應當視各人能力所及,盡可能同時修習。這些道彼此之間互有關連。修習一道,也有助於培育其他各道。這八條途徑的主要目的,在促進及完成佛教的基本訓練:就是所謂的戒、定、慧的三學。[註一]因此,如果將八正道依三學歸類,自將有助於對此一真諦獲得較有條理的瞭解。戒學是建立在對一切眾生普遍愛護、慈悲攝持的廣大觀念之上的。這也是佛教的基礎。許多學者們談到佛教或寫作有關佛教的文字的時候,往往耽迷於枯燥的哲學及形上學的歧途之中,而忘記了佛教這一偉大理想,實在是一樁遺憾之至的事情。殊不知佛說法乃是「為了眾生的利益,為了眾生的福祉,為了悲憫眾生之故。」根據佛教,一個完人必須具備兩種品性:悲與慧。這兩者必須予以等量的培育與發展。悲代表著愛、慈、善、恕以及情感方面的其他高尚情操,也就是心的品質。而慧則代表著理智方面或思想方面的品質。只發展情感而忽略了理智,會造成一個好心的傻瓜。只發展理智而忽略了情感,也許會使人變成一個鐵石心腸的思想家,而毫無對人的同情。因此,要成為完人,必須兩者等量培育。這就是佛教生活方式的目的。這裡面,悲與慧是不可分的,下文便見分曉。以愛與悲為基礎的戒學裡,包括了八正道中的三條道:正語、正業與正命。(前開第三、四、五等三正道)正語的意思是:(一)不妄語,(二)不竊議、誹謗、及發表足以引起個人或團體間憎恨、敵意、傾軋、不和的言論,(三)不用苛刻、粗魯、無禮、酷毒、及罵詈的言辭,(四)不作無意義、無利益而愚蠢之饒舌與空談。這幾種不正當而有害的言語既已戒絕,則發言自然真實,用詞自然友善、愉快、溫柔、充滿意義與利益。凡人發言,不可不慎。說話必須顧到時地。如所言無益,則應保持「高貴的緘默」。正業的目的是提倡合乎道義、榮譽而和平的行為。它的戒條是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作不誠實的交易,及非法的性交。而應當幫助別人過一種堂堂正正的、和平而光榮的生活。正命的意思,就是不從事於他人有害的職業,例如販賣軍火武器、醇酒鴆毒、屠宰、欺詐等。而應以光榮無咎,不危害他人之職業為生計。從這一條可見佛教是強烈反對任何戰爭的。因為它制定販賣軍火武器是邪惡而不正當的生計。八正道中這三條(正語、正業、正命)構成合乎倫理的行為(戒學)。須知佛教的倫理與道德的行為,是以增進個人及社會生活的和諧快樂為目的的。這種道德的行為,是所有精神方面的高度成就所不可或缺的基礎。精神生活的開展,如果沒有這道德的基礎,是不可能達到的。其次就是心智的鍛鍊(定學)。此包括了八正道的另外三條:正勤、正念(亦作正志)與正定(前開六、七、八等三條)。正勤(亦作正精進)就是以堅強蓬勃的意志(一)以阻止邪惡不善的念頭的生起,(二)以袪除已生起的邪惡不善的念頭,(三)使得尚未生起的善良健全的念頭得以生起,(四)使已生起的善良健全的念頭充份發展而臻於至善之域。正念(或正志)(即所謂身、受、心、法之四念處——澄基註)就是對於(一)身體的活動,(二)情緒的感受,(三)心智的活動,(四)觀念、思想、見解等法,精勤注意觀照,憶念不懈。將注意集中於呼吸(數息法),是一種很有名的方法,可以從鍛鍊身體而達到精神的開展。此外,尚有多種修習禪觀的方法,也都以急中注意於身體為發展正念的途徑。關於情緒的感受,行者必須對各種感受,不愉快的、中性的、以及它們在他體內生起及消失的過程,無不了了分明。關於心智的活動,行者必須自覺他的念頭是否淫佚?是否瞋恚?是否迷惑?是否散亂?還是繫著一處。就照這樣子,行者對於本身每一舉心動念,如何生起?如何消失?俱應了了分明。至於意念、思想、觀念等,行者必須了解它的性質:如何生起?如何消失?如何開展?如何抑制?摧毀?以上四種心智的培育或禪觀的修持,在《四念處經》中也有詳盡的論究。[註二]心智的鍛鍊中的第三項,也是最後一項,就是導致四禪的正定。這禪定一般都誤叫它做出神或神遊(編者註:出神或神遊,是道教的一種特殊禪定,與佛教禪定不同,切須分別),修到初禪的時候,行者若干強烈的慾望以及不健全的思想如淫佚、瞋忿、貪睡、掉悔、疑法(五蓋)等,一時盡除。心裡常保持喜樂二支及某些心理活動。到二禪的境界時,所有思想的活動全部被抑制,從而產生內淨支及一心支,同時保留喜支與樂支。三禪時,喜支因為是一至種動態的感受,也消失了。但是樂支仍在,另外還加了行捨的一支。到了四禪的境地,所有一切的感受,甚至樂、非樂、喜、憂悔都消失了,只餘純淨的捨支與念支。心智就是這樣子經由正勤、正念與正定的訓練與約束而發達起來的。其餘兩條道:正見與正思,就構成三學中的慧學。正思所表詮的,是對一切眾生愛護的思維、非暴力的思維、及捨己的離欲不執著的思維。在這裡請注意:將捨己的無著、愛護、以及非暴力的思維歸在慧學之內,是很關重要的。這很明顯的表示真正的智慧是賦有這些特質的。而一切自私的欲念、瞋恚、憎恨、暴力,都是缺乏智慧的結果。在任何的生活圈子裡,無論是個人的、社會的、或政治的,都是如此。正見就是對事物的如實知見,而四聖諦也就是闡釋一切事物的真相。因此,正見最後就變成對於四聖諦的知見。這知見就是直窺最終實相的最高智慧。根據佛教,知見有兩種:我們一般稱之為知見的實在只是知識;一堆累積的記憶,以及根據若干已知的條見,由理性對某一課題所得的瞭解而已。這種知見叫做事見,是不很深入的見解。真正深入的知見叫做理見,是不關事物的名稱、標誌,而對其實際相狀所具的真知灼見。這種深見只有在心地中一切雜染都已滌除淨盡,而且經過禪定的鍛鍊,達到充分發展的程度,方有可能。[註三]從這篇簡短的敘述道諦的文字裡,可以看出這「道」乃是一種生活方式,為每一個人所應遵行、修習、宏揚的。它是身口意的自律、自我的開展、自我的淨化。它與信仰、祈禱、崇拜與儀規完全無關。從這一意義來講,它不含有任何通俗稱為「宗教」的成分。它是一條通過道德、理性與精神的完美化而走向最終實相、圓滿自在、快樂與和平的途徑。在佛教國度裡,遇到宗教節日,也有些簡單而優美的習俗與儀式。它們與真正的「道」很少關係。但也有相當的價值,因為它們能滿足對教義理解較淺的信徒們若干宗教情緒的需要,而逐漸援引他們走上這條聖道。關於四聖諦,我們有四樁事情要做:第一聖諦是苦諦——人生的實相。一切苦難、憂患、喜樂、缺陷、不如意、無常、無實,都是人生的實際。關於這點,我們要做的,清處而澈底地了知這苦的事實。第二聖諦——苦的根源。這根源是貪欲、「渴(愛)」以及伴隨著它們的種種染污不淨法。僅僅瞭解這一事實是不夠的。我們要做的,是拋棄它、袪除它、消滅它、根絕它。第三聖諦是滅諦——涅槃、絕對真理、最終實相。在這方面我們要做的,是去親身體證它。第四聖諦——導向體證涅槃之路。但僅僅有了對這「道」的智識,不論多麼澈底,都是沒有用的。這方面我們的工作是依教奉行,鍥而不捨。[註四]
【註解】 [一]見巴利文學會版《中部經》第一集第三0一頁。[二]見本書第七章「修習:心智之培育」。[三]見巴利文學會版《清淨道論》第五一0頁。(佛子天空編案:原書找不到此註解位置,今參考明法法師所處理的版本將此註解置於此處。)[四]見一九二二年阿路葛瑪版大品第一0頁。